留学人员学费资助采取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申请资助学费的人员须获得国外高校正式入学通知,外语须达到国外接收高校的入学要求。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根据教育部财务司有关通知及留学人员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审核并向留学人员所在国外留学院校支付学费。但后续学期或学年度的学费,还需要审核留学人员学费资助的期限和标准、留学人员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留学人员在校期间是否从国外留学院校获得了学费或其他奖学金资助及额度。如已获资助可以支付其后续学习期间的学费,则不再为其支付学费。如已获资助未达到国外留学院校确定的学费标准,不足部分予以支付。
学费的资助标准为每名留学人员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如特殊选派需要资助标准高于3万美元的须报教育部审批。如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确认接受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确实无法完成既定学业,应及时报请国内有关部门同意后停止提供学费资助。如构成违约,已资助的学费亦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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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首次纳入高考 考生可填写留学志愿
2009年起,中国教育部第一次将公派留学纳入普通高考(论坛)录取程序,学生可以通过高考(论坛)报志愿的方式填报留学志愿。留学志愿是在高考志愿的“提前批次”一栏中填报。如果考生没有被公派留学录取,将不会影响考生填报的国内高校对考生的录取。教育部将在每年高考前把留学名额分配给指定的省区市,只有有名额的省区市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留学志愿。今年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中的700多本科生名额,就是首次通过全国高考,从四川、内蒙古、河南、重庆、陕西等12个省区是录取的。今后通过高考直接申请公派留学的名额和范围都将进一步增加。
公派留学纳入高考,一方面说明国际本科教育受中国教育部门承认,国家鼓励高中生公派本科留学,更重要的是这代表中国进一步开放教育体系,推动国际教育一体化的进程。随着高考生可填报留学志愿,高中生留学市场必将更加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