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 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各报考点应及时发布网上公告,明确具体工作 时间及确认地点。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 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 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按规定收取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 ,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 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 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