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方面,专业课部分要求是结合生活背景和特定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和事件,并找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综合课则要求综合运用三科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可见,两者的区别在于,专业课更倾向于具体案件的分析和处理,其案例大多是单科性的,即刑法案例不涉及民法知识,反之亦然;而综合课则倾向于较为宏观现象的分析,其要求是综合三科的知识对一个现象予以分析。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和应试中区别两者的特点,对症下药,才能事半功倍。
使用上,专业课和综合课的考查目标差别不大,无非是运用专业术语进行一些符合逻辑的论证,要求是四项即使用专业术语(综合课中还要求法律思维)、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看起来很抽象,其实并不难。所谓使用专业术语,就是要使用一些相关学科的名词,论述有据也就是在论证的时候要找到合适的论据,符合逻辑和条理清晰就更简单,无论是总分总、分总还是总分结构,只要论述时分开层次,每个层次专注于一个小点即可。
上述只是根据专业课和综合课的不同特点,对两者的考查目标做了一个大致的分析,当然它们内部还是有别的不同,比如刑法学和民法学虽然都是专业课部分,但其肯定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对于这些我们将在各个科目的分析中予以论述,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