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科学备考观念
根据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的要求,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从历年真题来看,常识判断每年题量保持在25道左右,是非常重要的得分突破口。但是,根据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华图教研中心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段瑞群老师发现,在考生中对于常识判断有两种比较典型的错误认识:
一是不少考生认为常识判断无足轻重。很多考生认为公务员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是数量关系和逻辑判断,认为只要把这两部分准备好了,就可以占领公务员考试中的制高点,所以往往轻视常识判断的分量,忽视了公务员考试是一门综合考试的特点。2009年常识判断是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第一部分来考查的,25道题目的数量已经属于非常大了。大家在考试刚刚开始的时候往往紧张的心情还没有平静,这个时候如果面对相对比较简单的常识判断都束手无策,那么对于考生的心理往往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此,广大考生首先有一个科学的备考心态,在公务员考试中要认识到每一分都可以决定你的命运,绝对不可以轻易地放弃任何得分的机会!
二是不少考生认为常识判断无需准备。其中一个理由是常识判断考查的内容过多,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部分,无法复习;另外一个理由则是因为是“常识”,内容简单,无须复习。这种认识不仅仅是错误的,甚至也是危险的,因为它可以直接导致考试的失败。既然公务员考试是一种应试考试,那么就有考试的规律和价值可以遵循,就有考查的侧重之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谁也无法保证自己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百科全书式的人才。既然如此,要想取得公务员考试的成功就应该踏踏实实地备考,点点滴滴地积累。
二、明确常识判断考察特点
在认真研究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真题之后,华图教研中心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段瑞群老师总结提炼了常识判断考查的特点,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启示和帮助。
1.从单纯的记忆型考试逐渐向能力型考试过渡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判断是从公共基础过渡而来。公共基础的考试侧重于对于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特别偏重于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考察。例如某年的国考常识判断有这样一道题目:
鸦片战争为什么爆发于1840年夏季?( )
A.清政府腐败; B.英军实力强大;
C.英国倾销鸦片 D.印度洋季风
如果考生疏忽大意认为该题目是考查历史知识的话,那么这个题目肯定是做错了。其实该题考查的是地理知识,只是从形式上给人的感觉是考查历史知识。因此,考生在复习和备考中要多加思考,不要拘于思维定势的局限。
2.考察重点依然突出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两点论和重点论,也就是说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中要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具体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有两个:
(1)重点考查主流价值观。既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执政党是信仰马列主义的政党,那么政治永远都是一个考查的重点。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的考核要求来讲,“德”也是首要的考查重点。面对2010年国考,考生尤其要注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知识点。考生要多关注党和国家的新闻,关心当前的党和国家热点,其中十七届四中全会应当引起大家的注意。
(2)重点考查法治理念和思维。2007、2008两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的题目全部都是法律常识。2009年,法律常识的比重大大减少,25道常识判断中只有7道法律题。从今年的大纲上来看,法律常识相比于去年的题量比重,不会有大的变化。有些考试辅导机构据此就认为法律知识将不再是国考常识判断的重点,段瑞群老师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备考应该全局把握,法律知识的考查绝对不仅仅是体现在常识判断中的,也体现在逻辑推理中定义判断甚至申论考试中。因此,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法律依然需要多花费一些时间的。因为我党从十五大开始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后,更加强调“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主体无非就是公务员这个群体。如果连公务员都没有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的话,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是很难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