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2日起,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正式施行。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较大幅度下降。但据了解,价格降了,不少常用药却面临着“患者不宠,店家不爱,甚至下架”的尴尬局面。国家出台常用药降价政策,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吃得上这些降价药,减少花费,而在落实中,如果不能首先做好医院和药店的工作,就会使这项利民政策大打折扣。常用药品降价,生产药品的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意在通过薄利多销以弥补生产企业让利损失,医院和药店有义务予以支持,以便共同做好药品降价的推广工作。否则,常用药品降价就难以得到顺利实施,患者难以从中受益。
基于此,药品降价政策落实有可能成为2010年国考申论命题热点之一,这里京佳老师给出备考“药品降价政策落实”的相关背景知识,以供广大有志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参考。
一、药品降价背景材料: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百姓期待已久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从2009年10月22日起正式实行,和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约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
由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消费者不用再支付原来需要承担的15%加价部分,因此消费者购买部分基本药物将比原来便宜三成左右,而且报销比例也将明显大于其他药品。之前药价下降没有得到切实执行,原因之一为药品降价幅度太大,药厂没有法承受。而这次降低幅度比较合理,感觉企业能够承受。因为这次零售指导价格中,约49%的品种价格没有做出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
这次降价的药品都是国家力保的基本用药,能够保证企业合理的利润,政府不可能把价格降得没有人去生产了。政府订价是按照一个平均的成本去定。首先是要考虑成本采取降价的,它不可能把价格降得没有人生产了。政府也组织了很多专家去调研,现在降价主要还是针对虚高的价格,把虚高的那部分要往下压。
但是调价不一定意味着费用就低,还有一个用量的问题。所以调价只是降低费用的一种手段,因为老百姓去看病的话,并不是只买一种药,你比如说药价降低了一半,用量给你增加了一倍,你不是花的钱还一样吗?除了药还有其他很多的检查治疗,那他费用就不一定低下来。
当然,这次基本药物指导价格的出台,并不意味着看病贵的问题能够一下解决。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措施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效,群众才能受益。这样的降价对解决看病贵是不是有效,实际来说这对整个医疗改革只是一个步骤,不是全部的问题。要解决看病贵的问题,除了降药价以外,还要提高医院的效益,特别是公有医院的效益。如果把医院的收入放在卖药和检查收入方面,那是不可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的。另一个办法是要大力发展社区的医疗机构,社区医院成本低,一般来说药品是不加价的。但是社区医院缺乏资源,而且有的居民不相信社区医院一个劲儿的往三级医院去挤,反而造成了看病贵。所以医疗改革要从体制本身来加以改变,而不是仅依靠药物降价。
回顾近年来全国性的20多次药品降价,那些价格暴跌的品种几乎都很“短命”,患者屡受买不到便宜药的困扰。此次降价幅度大的部分基本药物,前景也同样不容乐观。事实上,“限价令”执行第一天,南京就有药店和医院反映,一些基本药物零售价降得比进价还要低。一家社区医疗机构负责人举例说,某企业生产的阿苯达唑片,零售价从11.3元降到了6.4元,而该院的进价是9.5元;另一家企业生产的尼莫地平片,零售价从14.96元降到了5.5元,而该院进价却是11.08元。类似的药品,该院有十几种。托管该院药房的医药公司表示,此类不赚还要倒贴的药品以后就不进了。一家社区医院负责人则直言:“如果卖的品种亏本,就没有必要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