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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申论-评分标准和基本要求要抓牢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科目除了全面考察阅读理解能力,还有一个就是对概括材料能力的考察。不管报考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的职位,还是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职位,考生都要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所以这里刘小粤老师提醒广大国考考生,要想在国考的申论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就一定要清楚地了解概括材料的评分标准和基本要求。
清楚,语言流畅。

 

2005年9月20日,D部长做客新华访谈,其谈话内容如下:

 

一、公共事件随着社会的推进和人数的增加,其概念也在发生变化,但它不是一般事件。目前社会矛盾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增加,当前我国处于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期。二、建立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是必要的,目前全国应急方案的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三、应急预案本身就是一个工作原则、组织分工、任务分工以及协调机制,需要国家投入和社会机制结合。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政府责任,突发事件后可以鼓励自愿团体或非政府组织机构参与。五、应对突发事件,应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各方利益。六、要引导公众关心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各界危机意识。七、国家要有一定的富裕财力,包括物质准备。八、国家应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老百姓怎样应对这些事件。

 

以上是我总结的主要谈话内容,请审阅。

 

解析:对于材料中D部长的讲话内容,单纯用分条的形式是主次不清的表现,而且每一条的内容过于简单,第一条中的概括定位和表述不准确。如“人数的增加”是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吗?第六条中“引导公众关心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应准确理解为政府如何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与提高社会各界危机意识不是一个层次;第八条准确的说是“应实施尝试教育”这样一个定位准确的观点和概念,而“国家应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老百姓怎样应对这些事件”只是对这个概念和观点的解释。

 

4、规范 .  规范就是作答要按着给出的要求来写,有些考生,只是看到标题,没有认真看要求,结果就导致只说明了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个方面。规范还要符合概述或或概括的形式要求。如开头有引语,然后过渡到主体,主体的形式应该分为几条或几个方面,结尾应单独成段,以照应开头和主体,这些都是规范的要求,有些考生由于接触这方面的知识少,尤其是不了解写作的格式要求,导致分数受到影响。概述的作答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一套规范的要求,必须按照这种要求练习,才能准确掌握概括的答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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