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两天前《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出台以来,关于新大纲中“申论”科目的重大变化就引起了广大考生和公考专家的高度关注,大家都把目光放在考纲的具体变化上。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不仅要关注考纲具体内容的变化,更要关注考纲变化背后的命题指导思想的变化;不仅要关注考试方式、考察侧重点的变化,更要透过这些重大变化,深入体会他对广大公考人员的实质要求的更新、对考生在申论考试中加强针对性的影响。提醒考生:必须依据自己所报职位的类别,针对国家对两类试卷的拆分,更加明确试卷对自己的能力要求和可能面对的试卷内容变化,进行最后一个半月的强化针对性复习。
我们先来看看“2010考纲”具体的调整内容,这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按两类职位分类设卷。就是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这两类职位设置两份试卷。这就意味着申论试卷的三部分“注意事项”、“给定材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都有各自的内容,两份试卷各不相关,而不像以往几年“给定材料”完全一样,“作答要求”分类不同。
2、针对两类职位,提出了能力要求的不同。这一不同的核心在于副省级以上职位要求更重视“动脑能力”,对语言文字能力要求更高;后一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要求更重视操作执行能力或者大致可称为“动手能力”。详细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众所周知,自2000年“申论”科目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结构以来,申论试卷就一直在两种职位(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核要求上进行徘徊和选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自2000年至去年的考试,始终是同一份试卷“给定材料”,仅仅在“作答要求”部分对两类不同的职位进行区分。而这样的安排显然所出现的考试效果显然不太理想:试卷设计顾此失彼,考生准备进退失据、考生分数惨不忍睹。所以,这次的申论大纲的重大调整,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两类职位不同能力目标的提出,则使得申论考试在“给定资料”上有了更大的变化余地,在“作答要求”上更加灵活多变。
这些变化对考生应对考试增强针对性有极其重要的启发。
一是考生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选择所报职位类别。根据我们的分析,那些善于动脑思考、善于发现问题、综合分析能力强的考生适宜选择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的职位,那些动手能力强、善于解决问题、特别是具有一定基层工作实践经验的考生则应该选择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二是考生应当根据考试内容的变化对应明确自己的备考方向。两类考试所提出的能力变化肯定要体现和落实在考试内容里。可以预见,今年国考申论的试题,副省级以上的试题在材料上恐怕会在以往国考申论试题“给定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综合性、宏观性和逻辑性,当然也会进一步强调通过具体事件的分析得出重要的全局性结论,就是“以小见大”。地市级以下职位则会更多的给出具体案例、具体事件、具体问题的材料,要求考生面对具体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尤其是给出解决问题的科学可行的方案、对策。所以考生必须在最后的训练阶段有所准备。
三是考生应当根据考查能力的变化对应明确自己的能力培养目标。既然今年考试大纲在能力要求上给出了具体的差别要求,那么广大考生当然也就要在自身能力培养上体现出针对性。通过上表的对照式列举可知,两方在能力要求上差别比较显著:副省级以上职位强调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对思考、逻辑推理要求甚高;而地市级以下职位强调解决问题能力、执行能力,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要求甚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考生在最后一个多月里的学习重点,副省级以上职位考生应当把历年国考申论试题的材料、作答作为冲刺阶段的辅助材料,地市级以下职位考生在把历年国考申论试题的作为辅助材料的同时,更应把近年来各省的试题作为参考资料,好好研究一下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等若干省市的试题材料和作答要求。相信会对自身应对这类职位要求的能力提高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