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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核心提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开始。以下为: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外交部2010年拟招考129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

2、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初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标准化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外交部非通用语专业科目考试初试大纲》为准。

非通用语专业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报考日语等上述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并在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

报考上述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产生办法:公共科目笔试与上述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按照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人选比例以招考简章为准。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人选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安排将在我部考录网页上公布(http://www.mfa.gov.cn/chn/pds/wjb/gbclc)。

2、时间、地点和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于2010年1月在北京集中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科目如下:

职位类别 用人司局 职位名称 考试科目
外交业务类 地区业务司 英语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英语测试(笔试)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地区业务司 国际法
地区业务司 经济
地区业务司 金融
业务司 测绘
地区业务司 *法语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外语测试(笔试)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注: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日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测试(笔试)均采用主观题。
*俄语
*阿拉伯语
*德语
*西班牙语
葡萄牙语
*日语
*朝语
土耳其语
泰语
波斯语
行政技术类 办公厅 信息安全 专业测试(笔试)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安全防范
印刷工程
行政司 工程管理
建筑学
工民建
财务司 财会
投资经济
财务信息管理

  全体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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