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开始。以下为: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外交部2010年拟招考129名公务员,欢迎有志于外交事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范围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对象范围一致。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语水平: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报考英语、经济、金融、国际法、测绘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4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
(二)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色觉无异常。
(三)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应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须服从组织安排随时赴国外工作。
(四)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试的安排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有关通知为准。填写网上报名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任一学习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外语水平: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注明参加考试的时间、等级、所获证书或成绩,如该栏填写空间不够,可在备注栏注明)。
(三)学习、工作经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
应届毕业生须在“学习经历”栏注明本人最新专业成绩在全年级或全班的排名情况(请标出年级或班级人数),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注明:①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是否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上述部门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并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③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竞赛等)和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受处分情况请如实填写。
(五)民族:如系少数民族,请在备注栏注明民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