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在另一个地方
(一)新城
下了火车,打算来这座城也是临时决定的,决定后辞了职,丢掉了手机卡,整理好行李,看着满屋的东西,关了门去了火车站。打算来这座城是因为到了火车站买的最早也最远的一张票,我想我是急于离开吧。
到这座城时已是晌午,大阳很大,出火车站的柏油路被高温晒的冒着热气,车道在热气的映衬下摇摇浮浮。提着包在一群住宿拉客的人流中间穿过,身体被冲撞的有些摇晃,抬起头,我想我是到了一座新城了,这里的一切应该都很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用再去理会任何人。
找了一家旅馆住下,买了一张新的电话卡,要开始了我的新的生活。离开原来的地方的原因,大至是因为厌恶了那里的一切,或者是自己又患了奔波和遗忘的老毛病。回想起,高中毕业后就去了那里,完成了四年的学业,继而也完成了两年的毕业工作生活。在那里,即使离开,也没有任何不舍,六年的时间足够去看清一个地方,那里没有我可以留恋的。所以在一天的深夜,我背起包不负任何责任的离开了。
想出来走走的想法很早就有了,但一直没有勇气行动,离开的代价自己也掂量了无数次,工作怎么办,父母会不会同意,身上的钱够不够,如果活不下去怎么办……如此种种,但还是做了这个决定。
我是喜欢一个人生活的,这种生活也包括一个人走走停停,很喜欢一个人旅行的感觉,喜欢抽利群很大一个原因源于它曾经那个让心灵去旅行的广告。是啊,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路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很喜欢广告中男主角在绿皮火车里想远处深望的眼神,所以自己也开始喜欢和向往一个人的旅行,喜欢一个人坐上一辆不知道开向何处的火车,然后一路前行,对的,身边只需要一个背包,不需累赘的一个人的旅行。我是不喜欢拍照的,这点和广告中的男主角不同,我习惯也更喜欢用自己的眼睛去记录,用记忆去回忆,也许我会忘记某处的风景,但我也相信,真正触动心灵的我一定会牢牢记住。
我是习惯于奔波和遗忘的吧,不然,我为何会对生活过的地方没有些许留恋和记忆呢。我应该是一个细腻的人,在一趟60小时火车的轰隆行驶中,我总是细腻的没有放过一处撩人心扉的风景,也未曾遗忘过点滴旅途中让人难忘的情节。我想我是喜欢奔波,也喜欢遗忘在那一城的所有吧。很多时候,我是觉得火车是人类历史上最巨大的发明,这个大机器将成千上万的人和事从一城带到了另一城,将成千上万的人和事这样连接在一起,人们带着希望和向往上了车,然后在那一站属于自己的地方下车,人流上下中是那么有序。
合适的火车旅行应该是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火车的意义也必然不只是将人带到目的地,那一路的所见是最让人满足的,绵绵的山峦,油绿的草原,或炊烟或牧羊,或闪电或雷响,一路总是那么精彩。如今,人人都生活在一个个城里,眼前的一切似乎永远是不息的车辆和成林的高楼,这种地方我终是不属于的吧,我说过,我喜欢长长的火车,喜欢它带着我做一场不在乎目的地的长长的旅行。我也说过,我喜欢奔波和遗忘,所以我来到了这座城,它对于我是新城。(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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